11/12/2008

一詩出现重複相同的字

我的《遊園驚夢》:“挈婦遊園為賞秋, 遊園驚夢玉階頭非關夢魄花驚閃, 卻是梅魂步失浮。 膝蓋敷冰聊暫治, 輪輿代履續淹留。 芳濃煙淡鴉藏柳, 水陌吹香逐浪鷗。”一詩上貼後,有讀者對我第一、二、三句重複用了幾個相同的字,問我是否犯律。

有關重複用字,在五律和七律中,除了叠字外,基本上是不允許出現重複相同的字的。但若是由於某些内容表達的需要,卻又是允許使用重複相同的字眼的。用重複字的例子,如:

1﹚本句重複用字:

即从巴峡穿巫峡,便下襄阳向洛阳﹙杜甫《闻官军收河南河北》﹚。前句的本句用兩個“峽”字,後句的本句用兩個“陽”字。

2﹚本句及對句重複用字:

鳳凰臺上鳳凰游,鳳去臺空江自流﹙李白《登金陵鳳凰臺》﹚。前句的本句重複用“鳳凰”兩字,後句重複用前句的“鳳”、“臺”兩字。

3﹚一連三句重複用字:

寥落古行宫,宫花寂寞紅。白頭宫女在,閒坐說玄宗。﹙元稹《行宫》﹚。第123句重複用“宮”字。

詩人在這些位置上用重複的字,能够被近體詩格律通融,甚至因其打破常規,往往成為千古名句。上述重複字都是超乎格律的變體,是内容表達的需要,如無嫻熟的詩歌語言技巧或不是内容所需,最好不要作這種嘗試。

我詩中前四句用了《牡丹亭驚夢》一劇的典事。劇中小姐杜麗娘,明朝太守杜寶之獨女也,美而慧。一日,忽於牡丹亭得一夢,夢一書生持柳枝冉冉而來,遂與歡好於湖山之畔,為落花驚閃而醒,後得病致死。三年後,麗娘鬼魂在梅花庵觀遇一書生名柳夢梅,乃夢中人也。後麗娘復活,與柳夢梅結為夫婦。劇中以書生為“柳”,小姐為“梅”。柳夢梅即“柳”生“夢”見“梅”女之喻也。

《遊園驚夢》詩中第一、二、三句均用《牡丹亭》“遊園驚夢”事,因此重複用字乃是基於内容表達的需要,屬詩意所需,是允許使用重複相同的字眼的。而第四句“梅”字暗合劇中杜麗娘,以喻女士,亦與內子名字中之“梅”字暗合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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