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03/2011

敲梦痴言:常摩杯底乐如仙(上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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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摩杯底乐如仙(上篇)这是作者在2011年9月30日发表在南洋商报商余版的一篇文章



敲梦痴言:常摩杯底乐如仙(上篇)
徐持庆
商余2011-09-30 15:20


共聚衔杯三十周,相亲相爱乐优悠。
中西名酿毋辞醉,把盏连连未晓休。

转瞬回眸四十年,常摩杯底乐如仙。
同销万古愁安在,怡保何妨亦酒泉。


上面两首歪诗,是我在一个我们自称“怡保酒会”的非正式组织30及40周年会庆,饮酒饮至七成醉意时所写的。第一首写于1998年,第二首写于2008年。


成立怡保酒会


记得1968年,我们8位自分酒量“还算可以” 的良朋好友,碰杯碰上了道,相约定时聚会,成立了“怡保酒会”,自此把酒言欢,未尝间断。


我们以年龄为序,互以兄弟相称。老大毫芒雕刻家黄老奋、夫人沈仁君;二哥醉月园酒家老板冯荣誉;三哥木材商陈孟利、夫人龙翠玲;四哥印务商卢惠元、夫人黄月凤;五哥会计师周恩明、夫人林笑英;六哥徐持庆、夫人李若梅;七哥大石水泥人事部经理李国雄、夫人陆秀珍;八弟厂商邓英杰、夫人石月燕。


当时8位成员,夫妻同档齐齐品酒,每次酒聚均16人一起出席,饮遍怡保各大酒家;有酒家甚至专门为我们特制16人座的圆桌,以便我们舒舒服服聚酒。我们酒会成员间公推一位主事人,匿称“帮主” ,专司每次聚会事宜,第一任帮主是老大黄老奋。


须穿酒会制服


每次聚会,酒会男成员均须穿“酒会制服”出席。第一套制服是粉红色长袖衬衫;第二套改以米色中山装为服。倘有忘记穿制服出席者,罚彼禁饮三杯,待其他成员酒过三巡后,忘记穿制服者才可动杯。至于女士衣著,娴淑打扮即可,喝酒亦随量而饮,不必与男士同。


一般上成员的生日就是酒聚之期,所饮之酒亦由生日之会员选定。有一次老二冯荣誉生辰,当然由他选酒,可老二却迟迟未见现身,左等右等没有酒送上来。谁知老二一出场就是八樽大瓶庄的玫瑰露,老二同时指定当晚不是像一般人一杯杯碰杯喝,而是一瓶瓶碰樽饮。结果大家都把玫瑰露一一饮尽,继续再喝其他洋酒,没人醉倒!


台湾酒中豪客


有一次我们在怡保丰泽楼酒聚,喝的是每人一昙“绍兴加饭”。邻座一位台湾来的女客人,看我们喝得高兴,一似旁若无人,此女竟越座“客气地”向我们“挑战”,说欲与我们畅饮。这等酒中豪客,我们欢迎尚来不及,那有相拒之理?于是送彼一昙,大家忘形畅饮。喝到半途,该女溜去如厕,左等右盼不见归来,原来竟在厕内呼呼大睡去了。


到庆祝10周年时,我们曾建议邀请嘉宾到来同欢,贺仪全免,唯一条件是成员喝多少杯,客人也必须喝多少杯,被邀者均认为这种喝酒的方式是活受罪,而不是享受,结果没有人敢应邀奉陪。(上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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