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是笔者在2012年6月1日发表在南洋商报商余版的一篇文章
敲梦痴言:《敲梦轩诗稿》的出版
徐持庆
商余2012-06-01 14:56
我曾出版过三卷个人古典诗词集,均名之曰《敲梦轩诗稿》。
初中时代我就开始创作古典诗词,可惜无人指引,只靠自行摸索;虽如此,当时亦写有一、二百首。此后一直继续创作,但随写随弃,并未收藏。
我的第一本诗集是“被迫”出版的。
1997年我任怡保山城诗社社长。当年诗社承办“全球汉诗第6届研讨大会”,我担任大会主席。主办此国际性会议需款甚巨。我和挚友郑少如画家提及此事,郑兄古道热肠,应允举办义展以承担大会的全部开销经费。但郑兄订下一苛刻条件,要我必于大会举行前出版一卷诗册,义展才得首肯举行。
没有收藏诗作习惯
我之所以觉得条件苛刻,原因是我一直没有收藏自己诗作的习惯,试问一时间又去那里找作品来出版呢?最后幸好从以前写给女朋友(现在的太太)的情书中去搜得一部分,又从有收藏到我诗作的朋友手上讨了一部分回来,勉强凑约200首付诸出版才换取了郑兄义展的大会经费。所以说我的第一本诗集是“被迫”出版的。
古典诗词以古典文字创作,比较深奥。我把《敲梦轩诗稿》第一辑送给朋友,朋友都说看不懂。大凡一种文学作品,如别人看不懂也就不能被接受,而这种文学最后只好寿终正寝。为了让别人看懂古典诗词,我决定在写成的每一首诗都附上注释文字,使读者易于了解及读懂内容。因此为了实践本身一直来的弘诗意愿,我遂以上述方式出版了《敲梦轩诗稿》第二辑。
《敲梦轩诗稿》第三辑却是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下出版的。
出版诗集非为牟利
事缘有一天,VISIBER国际集团机构总裁拿督邱综赈联络上我,问我有意出版《敲梦轩诗稿》第三辑否,同时可否交给他的机构出版。我反问拿督邱,若交他们出版,我要付他们多少出版费用;同时我告诉拿督邱,以生意眼考量,出版古典诗词别说盈利,要回本也绝无可能。
拿督邱说费用全由他们承担,出版我的诗集非为牟利。因为他们机构在经商之余为了回馈社会、为了在大马传承中华文化,他们决定要出版一系列文化传承丛书。他们在网上看过我上载的诗词,觉得很适合他们的出版宗旨,因此邀我把诗稿交给他们。
《敲梦轩诗稿》第三辑就这样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下出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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